(学科门类:管理学 一级学科代码:1204一级学科名称:公共管理)
(二级学科代码:120405 二级学科名称:土地资源管理)
一、学科简介
土地资源管理是公共管理科学的二级学科,是土地科学与管理科学相交叉的综合性学科。
20世纪80年代我院一批地理科学工作者率先开展本学科的科学研究与教学工作,奠定了本学科的基础,1993年设立了湖南省第一个土地资源管理本科专业,2003年获得土地资源管理硕士学位授予权。本学科点现有教授5人,副教授6人,研究队伍专业结构合理,梯队完整,先后承担了国家和湖南省数十项科研项目,特别是在学科为地方经济与社会发展服务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已成为湖南省土地利用规划、城镇基准地价评估、农用地分等定级以及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究等领域的主要技术依托单位和学术研究中心之一。
二、培养目标
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德、智、体全面发展,知识结构合理,综合素质优秀的高级专门人才。要求硕士研究生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和求实创新精神及良好的道德品质;系统掌握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经济分析能力和社会实践能力;具备将遥感技术、计算机技术、信息工程技术等综合应用于土地资源管理的能力的基本技能;具有良好的外语基础并能运用该外语进行学术研究与交流。
三、学制与学习年限
学制为3年,在提前毕业的条件下,允许提前毕业,但最短学习年限不得少于2年;在学制规定的基本年限内,未能完成全部学业,可适当延长学习年限,但在校最长学习年限不得超过4年(不含休学时间)。
四、本专业研究方向及简介
1.土地可持续利用与区域发展
本方向在土地科学、系统科学、经济学、地理学、生态学等基本理论的指导下,从区域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对土地利用的要求出发,运用各种定性与定量方法开展土地利用动态过程的模拟研究,制定区域土地利用时空优化配置的科学方案,提出土地利用部门分配的基本模式,拟定土地资源管理保护的措施,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2.土地评价与房地产经营管理
本方向致力于融合土地科学理论、经济学理论、生态学理论和现代管理学理论,促进土地评价与房地产经营管理理论的创新;致力于广泛应用“3s”技术,更新土地评价的研究手段与研究方法,大力开展城市土地分等定级与估价、农用地分等定级与估价研究;致力于房地产的现代化经营和科学管理方法与房地产经营预测与决策的基本方法创新,服务房地产经营管理实践。
3.土地利用规划与管理
土地利用规划是合理利用土地资源,解决人口、资源、粮食和环境矛盾的关键性土地管理措施。通过研究和优化区域土地利用类型的结构、比例、空间布局、总体功能以及土地利用类型之间和内部的关系,提出具体的管理措施,使土地利用与区域的自然特征、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相适应,促进土地资源整体功能的发挥。本方向致力于土地利用规划的理论与方法研究,包括土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工程规划设计,农村居民点及景观环境规划设计等以及村镇建设。
4.国土资源利用与管理
本方向从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的角度出发,运用资源经济学、自然资源学、系统科学、管理科学基本理论,对国土资源利用的过程变化、驱动机制及其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进行深入分析,对国土资源利用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准确描述,研究新形势下国土资源利用管理的有效对策与措施。
五、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本专业毕业要求最低学分不少于26个学分,其中课程总学分不少于22个学分;在课程学分中,公共必修课6个学分,专业必修课6个学分,专业限选课6个学分,学生选修任意选修课不少于4个学分。具体课程设置如下:
课程类别  | 
   课程编号  | 
   课程名称  | 
   课内学时  | 
   学分  | 
   开课学期  | 
   授课方式  | 
   考核方式  | 
  |
公共必修课  | 
   100000000012  |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  | 
   36  | 
   2  | 
   1  | 
   讲座  | 
   考试  | 
  |
100000000014  | 
   自然辩证法  | 
   18  | 
   1  | 
   1  | 
   讲座  | 
   考试  | 
  ||
100000000007  | 
   英语  | 
   108  | 
   3  | 
   1  | 
   面授 讲课  | 
   考试  | 
  ||
专业必修课  | 
   113112040506  | 
   国土资源管理空间信息分析技术  | 
   36  | 
   2  | 
   1  | 
   面授讲课  | 
   考试  | 
  |
113112040507  | 
   现代应用数学方法  | 
   36  | 
   2  | 
   1  | 
   面授讲课  | 
   考试  | 
  ||
113112040508  | 
   土地科学研究进展  | 
   36  | 
   2  | 
   1  | 
   讲座  | 
   考试  | 
  ||
方向限选课  | 
   方向一  | 
   113212040509  | 
   土地利用与土地覆盖变化研究进展  | 
   54  | 
   3  | 
   2  | 
   讲座  | 
   考试  | 
  
113212040510  | 
   区域科学研究进展  | 
   54  | 
   3  | 
   2  | 
   面授讲课  | 
   考试  | 
  ||
方向二  | 
   113212040511  | 
   土地评价理论与方法  | 
   54  | 
   3  | 
   2  | 
   面授讲课  | 
   考试  | 
  |
113212040512  | 
   土地市场动态监测研究  | 
   54  | 
   3  | 
   2  | 
   讲座  | 
   考试  | 
  ||
方向三  | 
   113212040513  | 
   高级土地规划学  | 
   54  | 
   3  | 
   2  | 
   面授讲课  | 
   考试  | 
  |
113212040514  | 
   土地综合整治研究  | 
   54  | 
   3  | 
   2  | 
   讲座  | 
   考试  | 
  ||
方向四  | 
   113212040515  | 
   国土资源评价与规划  | 
   54  | 
   3  | 
   2  | 
   面授讲课  | 
   考查  | 
  |
113212040516  | 
   国土资源管理研究进展  | 
   54  | 
   3  | 
   2  | 
   讲座  | 
   考查  | 
  ||
任意选修课  | 
   113312040518  | 
   土地生态保护研究  | 
   36  | 
   2  | 
   3  | 
   讲座  | 
   考查  | 
  |
113312040519  | 
   自然资源研究进展  | 
   36  | 
   2  | 
   3  | 
   讲座  | 
   考查  | 
  ||
113312040520  | 
   房地产政策分析与评价  | 
   36  | 
   2  | 
   3  | 
   讲座  | 
   考查  | 
  ||
113312040521  | 
   土地经济研究进展  | 
   36  | 
   2  | 
   3  | 
   讲座  | 
   考查  | 
  ||
113312040522  | 
   可持续发展理论与实践  | 
   36  | 
   2  | 
   3  | 
   讲座  | 
   考查  | 
  ||
必修环节  | 
   学术活动  | 
   6-8次  | 
   2  | 
   3/4  | 
   自主  | 
   考查  | 
  ||
实践环节  | 
   36  | 
   2  | 
   3/4  | 
   自主  | 
   考查  | 
  |||
六、培养环节
1、学术活动
硕士生在学期间必须积极参加学校、学院、实验室、学位点组织的各项学术活动,包括文献阅读报告、研究进展报告、研究总结报告和前沿讲座等。在读期间,硕士研究生应听取不少于6场由学校、学院、实验室、学位点组织的高水平学术讲座;公开主讲不少于1次有关文献阅读、学术研究等内容的学术报告。学术活动占2学分,根据学生参加学术活动的考勤和学生主讲的学术报告之类进行考核。
2、实践环节
切实开展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实现教学、科研与实践的有机结合。实践环节包括教学实践、科研实践和社会实践等类别。教学实践的形式包括课堂教授、批改作业、指导实验、答疑解惑等。科研实践的形式包括参与导师课题研究、完成自主申报科研课题及参与人才培养基地和学科研究基地研究项目等。实践环节占2学分,科研实践占1学分;社会实践或者教学实践占1学分。
3、中期考核
科学学位硕士研究生在论文开题前,第四个学期初进行中期考核。具体参照《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实施管理办法》。
七、培养方式
1、硕士研究生培养以课程学习与研究并重;
2、研究生培养采取以指导教师个人负责与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指导小组制,既重视发挥导师指导研究生的主导作用,又注意充分利用学术群体的力量,保证研究生培养工作处在较高的起点和坚实的基础之上;
3、研究生培养贯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努力提高研究生的综合素质;
4、加强研究生的自学能力、动手能力、表达能力和写作能力的训练和培养,提高研究生获取知识、更新知识和创造知识的能力。
八、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规定
学生在读期间要求在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省级以上(含省级)公开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科研论文1篇;主持的其它学术成果含通过鉴定的科研成果、发明专利、获奖成果、学术专著,可免除论文发表要求。
九、学位论文
硕士研究生一般应在第四学期初(每年的4月前)完成开题报告。硕士开题报告的时间与论文送审的时间间隔不应少于10个月。具体要求参照《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实施管理办法》和《湖南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若干规定》。
十、经典文献
1. 吴次芳,叶艳妹,土地科学导论,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1995.
2. 严金明,中国土地利用规划—理论、方法、战略,经济管理出版社,2001.
3. 张凤荣,持续土地利用管理的理论与实践,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
4. 王万茂,土地利用规划学,科学出版社,2006.
5. 刘平辉,郝晋珉,土地利用分类与城乡发展规划,中国大地出版社,2005.
6. 钱文荣,城市化过程中的耕地保护问题研究,中国农业出版社,2000.
7. 毕宝德,土地经济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8. 陈百明,土地资源学概论,科学出版社,1996.
9. 伊利等,土地经济学,商务印书馆,1982.
10. 萨缪尔森等,经济学,华夏出版社,1999.
11. 邬建国,景观生态学:格局、工程、尺度与等级,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
12. 张伟,顾朝林,城市与区域系统模型,东南大学出版社,2000.
13. bolis d.,,et al, soil degradation,balkema roterrdom,1982.
14. meyer w. b.,et al,change in land use and land cover:a global perspection,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4.
15. chapin f. s.,urban land use planning, university of illinois press,2000.
16. coppock t.,land use,pergamon press, 1978.
17. julius g. f.,land use planning, chaoman & hall, 1987.
18. alonso w., location and land use: towards a general therory of rent,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1964.
19. almo f., principles and methods in landscape ecology., chapman & hall, 1998.
eugenio m. f.,et al, quantitative techniques in landscape plianning, crc press,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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